标题:
男子因钥匙链上挂小刀被拘3日(1P)
[打印本页]
作者:
MK09891
时间:
2013-2-21 14:13
标题:
男子因钥匙链上挂小刀被拘3日(1P)
近日,郑州市民吴伟春因在钥匙链上随身携带一把小水果刀,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行政拘留3日。对此,吴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我的小水果刀是从正规合法超市购买的,怎么突然成了管制刀具,并因此身陷‘囹圄’?!”
同款小刀、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超市购物小票。 吴扬 摄
吴伟春是河南万庄化肥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1月28日下午1点左右,吴伟春和同事赵国栋一起乘公交车去公司参加会议,下午2点30分左右,二人在郑州万客来公交站下车。吴伟春说,他在大街上正走着,一穿便装的陌生人忽然拦住他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证件说“我是洁云路派出所的”,让他“配合一下工作”。说话间,陌生人搜走了他裤腰上挂的钥匙和身份证,接着让他上了一辆白色普通面包车,将他带到了洁云路派出所(现名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
吴伟春告诉记者,在洁云路派出所,他将自己身上所有证件都掏出来给交给警方,以证明自己不是坏人,希望警方能尽快让他走,别耽误了公司的会议。但警方人员不为所动。其中一名警官称他钥匙链上的折叠水果刀是管制刀具。他赶忙解释说,小水果刀是在正规超市购买的,如果知道是管制刀具自己也不会购买,更不会串在钥匙链上。随后,四名警方工作人员先把他送到情报室进行采血样、取指纹、拍照等;之后,将他送进禁闭室;再后,也就是当晚的7点36分左右,警方工作人员将他关进了二七拘留所。3天后,也就是1月30日上午9时左右,他被从二七拘留所放了出来。
“3天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足以让我刻骨铭心一辈子。”吴伟春说,“我钥匙链上挂的这把小水果刀是不久前在郑州供销第一分公司左右邻超市购买的,那是一家合法正规超市,因觉得水果刀精美体积又不大,所以串在钥匙链上。自己从小到大遵纪守法,怎么就因为这把小水果刀成了‘阶下囚’。”
记者仔细查看了、并测量了吴伟春在同一超市再次购买的同款小刀:刀身长63毫米,刀鞘长95毫米。小刀的说明书上如是写道:“材质优良,设计独特,外形美观,体型小且特有塑料刀鞘,外出旅游等携带更加方便安全。适合各类瓜果、蔬菜、薯类削皮等。”
针对吴伟春及个别知情市民的不解,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周新发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按照公安部发布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中的第3项:“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属于管制刀具。吴伟春所带刀具完全符合这一标准。
周新发表示,警方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盘查时,发现吴伟春随身带有刀具。警方对该刀具进行鉴定后认定其为管制刀具后,遂对吴伟春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警方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没有错。
对于吴伟春质疑警方工作人员穿便装盘查路人一事,周新发表示,警察办案时可以穿便装。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崔伟龙律师指出,按照警方的认定方法,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很多刀具都可归类于管制刀具的范畴,包括目前各大超市大量销售的系列菜刀也都可以归类为管制刀具。这就意味着市民在购买菜刀、水果刀及其他各类实用刀具回家的路上,很有可能面临来自警方的法律制裁。警察的这种权力一旦被滥用,的确会让市民感到人人自危。
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陆咏歌认为,市民在不知情、没有恶意的情况下误带管制刀具,警方应以教育、没收管制刀具、纪录在案等方式来处理,而不是轻易的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陆咏歌说,如果当事人对警方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前我一直认为有人吃水果不削皮是人懒的原因,通过男子钥匙链上挂小刀被拘3日这件事,我明白了他们才是有先见之明。吃水果削皮的都是冒着坐牢的危险在吃水果,我悔过
作者:
funny007
时间:
2013-2-21 16:32
看上去确实有些夸张了!不过从图上看,事主的刀具确实可以列入管制类了!
PS:我常年携带小型瑞士军刀在身边,主要是为了使用起来方便,也从没出过事。不过乘飞机时不能随身带,一定要托运的!
作者:
hm820105
时间:
2013-2-21 17:41
真悲剧,这样执法是不是已经妨碍了公民的正常生活。
如果是管制刀具,直接别让卖,不就行了。
那卖刀的就不违法吗?
作者:
guosj
时间:
2013-2-21 18:32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现在的警察看你不顺眼,就可以管制
随便你带什么。。。
作者:
guomi105
时间:
2013-2-21 20:46
就是一个普通的水果刀啊!就被拘留三日太冤了!如果是公安局长的儿子挂着这个小刀,这个警察他还有胆子管吗?
作者:
mgtswtzc
时间:
2013-2-21 21:03
美国天天在讨论枪械管制,我们是带把水果刀都要拘留,多么安全的国家啊。
作者:
58792787
时间:
2013-2-21 21:23
看来以后菜刀也不能买了,什么斧子,电钻之类的也都可以禁止掉了,估计这两人闲的发慌,没事找事干,被拘留的小子真倒霉!!!
作者:
lovedaniel1
时间:
2013-2-21 21:49
这个很复杂啊,现在的小刀带上街都犯法啊,我的瑞士多功能刀具看样也不能带了!
作者:
溜达溜达111
时间:
2013-2-21 22:18
带有自锁装置,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属于管制刀具。吴伟春所带刀具完全符合这一标准。最重要是警察看你不顺眼,就可以管制。多么安全的国家啊。
作者:
yyhan
时间:
2013-2-22 08:16
我曾经带了个水果刀上火车,结果被没收还罚了我100元。。
作者:
xiaoliu2lut
时间:
2013-2-22 09:33
现在的警察就是霸王啊~~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154.84.6.13/bbs3/)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