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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史上最伟大的贪官:入狱前还想着“为人民服务”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lao_wang    时间: 2009-11-18 23:19     标题: 史上最伟大的贪官:入狱前还想着“为人民服务”

史上最伟大的贪官:入狱前还想着“为人民服务”





原重庆市大足县卫生局副局长宋文奇,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宋文奇提出上诉,昨天该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庭审中,宋文奇请求法院免于刑事处罚,他表示:“我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网,11月17日)  

宋文奇一案之所以进入新闻传播的视域,相信不是由于他贪污数量,毕竟3.7万,对某些贪官而言,在圈子里说自己才贪了这么点,估计自己都不好意思。宋文奇之所以具有新闻效应,应该是在于他那种“生命不止,服务不已”的伟大贪污情怀。  

中国有句古语,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贪官一入法庭,虽然大多罪不至死,并且越来越罪不至死,但心如死灰,总还是有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贪官在光荣入住监狱前,其言应该“善”的,其意应该是“诚”的。然而,见惯了诸多实力派贪官的演技的中国网民,已渐渐学会了一针见血:这个时候才想到为人民服务,早干嘛去了?  

从新闻的字里行间看,宋文奇也算个达人了。其所达者一,要求法院免于刑事处分。就我所知,贪官上了法庭,大约只有两种人,一种人痛哭流涕,悔不当初,捶足顿胸,呼天抢地,要求请求恳求以及哀求法院从轻发落,给个重新做人戴罪立功或者东山再起的机会,还有一种人就是厕所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死不悔改,不见棺材不掉泪,见了棺材也不掉泪。而宋文奇此次受审,主动请求“免于刑事处分”,也算开创了贪官受审的第三种形态。  

当然,宋文奇应该有他的道理,区区3.7万也算贪污?然而,事实是,在贪污起刑点,还没有提高到3.7万以前,那是算贪污的。既然算贪污了,那就不能你说免于刑责就免于刑责,除非法院是你家开的!  

关于宋文奇的“我还想为人民服务”的高论,我们只能给予精神的支持,在道德上,我们只能表示我们的鄙视。套用大话西游里的一句台词:曾经有一次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摆在你面前,你没有珍惜,等到失去以后,你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你一定还会再贪,如果一定给赃款一个底限,你希望是“一千万”。  

从 3.7万到一千万,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原因很简单,当一个人贪污受贿而不会受到任何惩戒的时候,脸皮越来越厚,心越来越黑,手越伸越长,这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 宋文奇 先生一厢情愿地想要免除刑罚而再度“为人民服务”,据我蠡测,回归“为人民币服务”的可能性应该更大一些。  

 宋文奇 先生想要为人民服务,可惜的是,人民已经不需要他的服务了。人民需要的是他的“服刑”。一个社会正面形象需要坚守,反面的教育也是必须的。既然这样, 宋文奇 先生就做好的自己的反面典型吧!至少在监狱里的 宋文奇 先生会让人明白,贪污数量不在多少,而在行为的有无,只要触犯法律,总是有那么一天的。并且当庭释放,那是没有先例的!  

 宋先生若真能做到这点,那也算是为人民服务而至功德无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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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要搁在已落马的官员,绝对是个大笑话,我估计这“公仆宋”也郁闷得不行,咋叫我碰上了重庆的打黑除恶捏?

被逮就想要“为人民服务”,逮不到就是“人民为我服务”,阿扁哥怎么不肋生双翅来大陆做官呢?

作者: ghj154    时间: 2009-11-18 23:32

为人民服务 关键是谁是人民 怎么服务  如果把仅上级作为人民 把上级的要求作为服务的项目 把升官发财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条件  那  可能会过一段时间的好日子 不过我相信 一定不会太久
作者: zachaaa    时间: 2009-11-18 23:57

为人民服务,这只是七十年代之前的共产党的宣言,现在的共产党已经没有了信仰,到了晚清时期的十官就贪的程度!
作者: bernanke    时间: 2009-11-19 00:04

很难相信他只贪污了3.7万,应该还有其他很多零零散散的没有算进去。另外利用职务之便,变相为自己谋私也算贪污,比如分房子的时候自己挑好的、大的。子女上学利用关系去好学校,他再帮学校解决点问题之类。并不是所有的贪污都涉及到金钱。
作者: cs383838    时间: 2009-11-19 01:03

他只贪污了3.7万,应该说他还是满廉洁的,他想为人民服务应给他机会嘛。
作者: 九华子兔    时间: 2009-11-19 05:29

他只能算是替罪羊吧,三点七万要算是贪官,估计全国没有什么清官了。
作者: jnustu    时间: 2009-11-19 05:41

看过这个新闻,贪污了11次才弄了3.7万元,这不叫清官叫什么?肯定是有其他内幕把他拉下马了。
作者: mqb700409    时间: 2009-11-19 07:05

这应该是一个清官呀,刚3万7?这位老兄真是点儿够背的,那你就不能怨社会了。社会对你不公?让你当了官。应该说你还是有点儿良心的,胆子也不是很大,没有完全放得开,怎么才贪了这么一点,你也真够废物的,为官这么多年,胆子就不能变得大一点儿?3万7,在当今的社会还算钱吗?这也叫贪污?
你后悔了吧,当初我为什么光想着为人民服务了,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贪污上呢。也许我会做的更好。
人才呀,这官做的多清呀。是不是把他抓错了?这样少的数目也要逮起来,那你是赶上这拨了,是自己时运不济,或者是自己为官的场合选择错误了,被你给赶上了。
不过,你也是比较幸运的。毕竟,因你数量少,只判了个三年缓三年,跟没判也差不多,能够拣了条命,对贪官来说也就是万幸的了,对自己的影响不是很大。
3万7,对这数字我比较怀疑。难道灰色收入没有吗?为子女谋私利的事儿没有吗?买房,买车,投资的额外优惠,投其所好的利润没有吗?
一心想着为人民服务的贪官呀,这是一个多么绝妙的讽刺。也可能是自己没把国家的法律当回事,也许是自己真把3万7没当回事,也许自己真把任何的地儿都当成自己家里,自己说了算,已经习惯了。所以才说出自己把自己免于刑事处分,还要为人民服务的话来。你以为法院是你们家开的?你想干嘛就干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你这法盲的面前又一次得到了体现。
普及法律常识,从当官的开始!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以我为中心,我就是法律,我说了就算,已经形成了一种潮流。视法律为儿戏,法律就要拿你说事儿。不撞南墙不回头,文中的这位老兄是撞了南墙还不回头,这就有点儿滑稽可笑了。
整个儿法盲一个,还谈什么为人民服务!你也配!
真是气死我了,当官能当出你这样的水平,也算是滑天下之大稽了!你快好好把嘴闭上,歇着吧。
你这书呆子!
你的书都念到驴肚子里去了。
从小受的教育就是不要知法犯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是怎么做的呢?你这法盲!
你真以为天老大,你老二,你能够一手遮天?这回儿傻了吧?
当官要当成你这样的水平,也确实够难的。难怪有的狼友说,当官的都是弱智,原来我还不信,现在从你的身上我信了!
省省吧,在服刑期间,好好总结一下,再学习一遍国家的大法,把它印在脑子里,渗透到血液里!记住喽,下回别再犯了!
小样儿!
作者: 002193    时间: 2009-11-19 09:05

看过这个新闻,大家就知道以下名言的含义了:窃国者侯!
作者: saom001    时间: 2009-11-19 09:11

真是3.7万,我觉得他绝对是一个好官,清廉得不得了,全国能找出几个只贪这么点的?
作者: lucky22    时间: 2009-11-19 09:12

3.7万?还是个局长?这个新闻是恶搞出来的吧!一个村长一年下来也得弄的几十万啊!
作者: wangxu82    时间: 2009-11-19 11:16

说实话3.7万也叫贪那还真冤枉他了,这点钱也就真贪官一顿饭的事儿,遗憾的是他点儿背,碰到严打,上面有没有人罩说不定还有人故意整他,还想为人民服务,那也是要求很严的,没见现在公务员考试那么困难吗?话说回来,真要为人民服务跟免除刑罚有什么关系吗?完全可以出狱以后在广场摆个搽皮鞋的摊子免费给人服务嘛,那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
作者: yxf279926092    时间: 2009-11-19 12:05

说实在的,现在的官员都在为人民服务,可基本上每个人在不同程度上都在贪污受贿,只是数目的大小而已,我相信一句话就是,只要有官的地方就一定会有腐败现象,所以这样的事情只能尽量去避免,却永远也不可能铲除!对于在这个人来说,他贪污的还算是少的,我想就因为这点钱就被争起来,或许说明他没用钱去打点好别的人!话说回来,作为一个官员,贪污老百姓的钱是最不应该的,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出现的!
作者: myxkd0000    时间: 2009-11-19 12:17

现在的公务员就是TM大爷,钱不少拿你去找他办事还要看脸色,一上班就打些脑残游戏
作者: 猫饭    时间: 2009-11-19 13:00

这个人只是个小喽罗吧,贪这么少被抓了。应该把精力放到抓那些贪了巨资的官员身上。
作者: foxconndmd    时间: 2009-11-19 13:10

叹为观止,当官的那都是一个个厚黑学大家呀。
作者: 黄蜂仔柯帕文    时间: 2009-11-19 14:23

这个贪官真的有点冤,估计是得罪上面的,被上面的搞了一锅,不然就凭个3.X万没什么可能会被捉到的吧
作者: xbjw    时间: 2009-11-19 14:33

真的还算好的啦,3.7万!出污泥而不染啊,估计是某项运动的产物罢了!
作者: li1fan    时间: 2009-11-19 14:39

这个虚构的吧 3.7万还叫贪官 我晕了哦
作者: angustang    时间: 2009-11-19 17:06

正常,看你不顺眼,进去替人家扫扫地也不错
去了那里面也还是可以为人民服务的!
作者: xzhg    时间: 2009-11-19 17:27

我也不大相信,。3万七就把他自已给搞定了。也许,是报给我们老百姓的,是这样讲的。实际上的,他们都是明白的。或者是真的是这个数,那他这个官当得太没水平了。贪这么点,就给剥了。真是还不懂为官之道啊
作者: duchunlai    时间: 2009-11-19 19:05

有些钱是不能不收的,就看收了钱后能不能也做事情。
作者: zy12151100    时间: 2009-11-19 19:09

说句直白的,这位先生绝对是被整下去的,不然贪污罪怎么可能“判三年,缓三年”,明显只是要把这丫给掳下去
贪污3万7,这些年的工资估计都不止这个数了,从这点也看得出来想整他的人真是找不到什么出格的借口了
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如果一个官真的能为百姓做实事,那么贪多少都无所谓
作者: walkdog    时间: 2009-11-19 19:25

贪污不论大小 只要做了就是在行为上有所偏差
不过和阿扁比,他还算是小角色,再接再厉吧 哈哈哈
作者: zhangqd26174    时间: 2009-11-19 19:28

如果真的只是贪污三万七的话那可真算的上难见的青天大老爷了
作者: zggsun    时间: 2009-11-19 19:37

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国家建国至今最大的笑话,不管什么时候都没有为人民服务过,都只想着给自己捞钱,给自己捞政绩。自古君子不党,古代好长一段时间都是遵循老子的无为而治,所以是靠天吃饭,有个好皇帝,老百姓的日子就好点,现在所谓的人民当家做主人,纯粹是放屁,中国的税收是全球最高的,而且还没什么福利,只有我们的仆人才是真正的在享受,我也好想做人民的公仆啊
作者: fox2800    时间: 2009-11-19 20:24

为人民币服务还差不多
钱多钱少不是问题
贪大钱都是从贪小钱开始的
作者: lzm001    时间: 2009-11-19 20:33

我也想为人民群众服务!只贪污3.7万,绝不多贪
作者: 191537515    时间: 2009-11-19 20:48

NB的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不过现在官场的大环境就是这样啊.
作者: kking001    时间: 2009-11-19 21:00

引用:
原帖由 mqb700409 于 2009-11-19 07:05 发表
这应该是一个清官呀,刚3万7?这位老兄真是点儿够背的,那你就不能怨社会了。社会对你不公?让你当了官。应该说你还是有点儿良心的,胆子也不是很大,没有完全放得开,怎么才贪了这么一点,你也真够废物的,为官这么 ...
很惊讶啊,不过又看了那句:窃国者侯,我也知道了,防微杜渐嘛,也是为了他好:省得等到他贪污数额大了,判刑更严重,说不定就吃花生米了。
作者: jimujimu911    时间: 2009-11-19 23:08

如果相对着来说的话,这算是个清官,而且肯定不会官场的那一套,否则不会因为3.7万就被咬出来了
作者: 19880211    时间: 2009-11-20 03:18

3.7万。。。死的相当的冤啊,被人整的吧。。。。真是个清官啊,3.7万估计这个数字本身就是捏造的
作者: 王小爱    时间: 2009-11-20 06:37     标题: 史上最伟大的贪官:入狱前还想着“为人民服务”

他是不是真的想为人民服务呢?这还有待考证吧,不过贪污3.7万元的确不算是多呀
作者: kailuxianfeng    时间: 2009-11-20 08:31

以前也曾听到这么一个笑话,说的是一个贪官蜕变的历程,其中也有“为人民服务”这一经典格言。没想到,现实中真有这么厚颜无耻之辈!
作者: zyd6193    时间: 2009-11-20 10:31

钱的多少是根据所在位置决定的,不过3.7w确实少点,他可能要“冤”死,现在的灰色地带太宽了,而且抓的都是些小虾米,大的鲨鱼没几个,不好抓呀
作者: gww1116    时间: 2009-11-20 10:41

缓刑3年,等于没判,又不需要真正坐牢。晕死
作者: kikigui    时间: 2009-11-20 10:43

这个有可能只是被其他政治人员拿出来的牺牲品,政治斗争的失败者!
作者: tzsgm123    时间: 2009-11-20 13:33

人民,一个模糊的概念,到底谁算是人民,谁能代表人民,谁说得清呢?
作者: haohaogd898    时间: 2009-11-20 16:01

中国一些检察机关,对许多大老虎不敢惹,专门打一些苍蝇,并把这些当作自己的政绩,有时看了这些我很不以为然
作者: jianwtdy    时间: 2009-11-20 16:13

靠,还有这种不要脸的人,他说“为人民服务”的意思应该是,他还贪的少,多服务几年贪多了再进去才合适!
作者: 我是阿D    时间: 2009-11-20 16:24

现在重庆风声可真大呀,如果全国都能这样来次反腐就好咯
作者: xihuanladeng    时间: 2009-11-20 16:31

这些家伙在位时没有想着为人民服务只想着捞钱,以权谋私,现在被抓了。好呢?想为人民服务呀。晚了,真不知道他们的脸皮怎么这么厚呀
作者: f2396622    时间: 2009-11-20 19:52

如果真的只是贪污了这么点的话,那他真是难得一见的青天了,搞不好是不肯同流合污被同僚送进去的
作者: ask1234    时间: 2009-11-21 00:47

真是无语了,现在的官员已经无耻到什么程度了,人们觉得3.7万少,不可信,看来也是见多不怪了
作者: sexinsextokyo    时间: 2009-11-25 21:44

这种人不应该被关起来,而应该被树立为榜样。我们国家的那些人如果都是这个级别的,那中国就安全了。
作者: xiaoloulan    时间: 2009-11-25 22:06

理解他一下吧,俗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周围的大环境都是那样子,恐怕他也是没办法的。3.7万很多吗,恐怕不少大贪一次性的收入就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十倍吧。
作者: rao1970    时间: 2009-11-25 23:06

三万多元也箅贪污吗.政治斗争的替罪羊吧.
作者: bigsnow    时间: 2009-11-26 08:04

如果真是3.7,那就不是什么贪了,要知道有点权势的都不在乎这些的吧,我想该是和上级不合才会被拖出来当顶罪的吧
作者: lionheart213    时间: 2009-11-26 09:24

啊呸,这种流氓还敢说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币服务吧?
作者: zhangbodanxia    时间: 2009-11-26 09:35

这Y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还想为人民服务就是还想贪污人民的钱
作者: h1d2l321    时间: 2009-11-26 10:23

这就是一个倒霉蛋,还没俺这边一个村长拿的多!
作者: 0086    时间: 2009-11-26 10:40

为人民服务?我晕,不如来咱SIS为淫民服务呢。笑死我了。
作者: skytotosky    时间: 2009-11-26 13:21

因为区区三点七万落马可不是什么新闻,在我们这里也有一个副局因挪用不到四万元公款而被送进去的,不过不是他运气不好,只是跟一把手有矛盾罢了.
作者: ri111    时间: 2009-11-27 17:07

呵呵
笔者可能没看过厚黑学
做官嘛 那就要脸厚心黑
要不可是混不开呦
作者: xiaot1997    时间: 2009-11-29 12:50

其实他说的话是不完整的,还少个字:币,贪官从他贪第一次开始,他的为官之道就已经变了,无论贪官在入狱时说多么漂亮的话,归根到底是为了减轻自己受到的处罚,我们相信他们的话,只能说我们是善良的过头了。把他们的话看成一个闹剧就不错了。
作者: 1029011852    时间: 2009-11-29 13:41

为人民币服务,3.7万算贪污,说出去丢人,不过贪得少,出来的早
作者: yao3918525    时间: 2009-11-29 13:53

为人民服务??像这样的家伙能为为人民服务吗?简直是败类啊。中国的贪官就是太可恶,还纠集别的势力来欺负咱老百姓。
作者: yecao    时间: 2009-11-29 14:07

为人民服务!!  喊了多少年的口号! 有用吗??
我看只有把选票交到人民手里面   “它们”  才会懂得什么是为人民服务
作者: sgm111sgm    时间: 2009-11-29 15:56

才3.7万啊!还想为人民服务!卖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作者: 13627123381    时间: 2009-11-29 19:04

不可能吧,才这点钱,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查出来吧或者又是一个政治牺牲品,又是一个替罪羊吧
作者: wwtili    时间: 2009-11-30 12:03

鸟之将死 其鸣也哀 人之将死 其言也善 他要是没落网也说不出这些话
作者: mu6000    时间: 2009-11-30 12:14

3.7 万 一开是还以为是3.7亿呢 晕
大概都不够他几个月工资了
作者: 卡西莫多。    时间: 2009-11-30 12:28

许多进去的贪官其实都是一些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可能得罪某个人啊 这么点就进去 说明这个小贪官在做人方面有点问题
作者: liehuquan007    时间: 2009-11-30 14:31

这个显然是替罪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更何况在这个“人治”的国家。
作者: 色舞人生    时间: 2009-11-30 17:11

同意楼上的观点,3。7万也叫贪污,我觉得任何一个厅局、部委的头头脑脑最少也是五到十年,他妈的。
作者: yoshiki1985    时间: 2009-12-2 23:32

其实嘛我觉得倘若你真能为人民做出点什么卓越的贡献,比如减少房价,油钱这些对我们老百姓实际点的事情来,真能带你的子民们脱出凭空,那你即使是个贪官也就这样子的事情,反正现在我们这些当百姓的也没有指望能碰到个清正廉明的大清官,倘若你真能做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好事那我就原谅你,不让光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边有个屁用啊 ?
作者: 47945223    时间: 2009-12-3 02:02

看来还是后台不够硬啊  
NB人都是贪的多判的少
这哥们够惨的
作者: pinkbeera    时间: 2009-12-4 19:01

有时候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一棒子打死,也许3.7万事算贪污,但是不能忽视了他对社会的贡献(不知道他有没有贡献),想想红塔集团的事吧。
作者: aysos    时间: 2009-12-4 19:22

这种一般是为了减刑才这样做的,不过共产党可不吃这一套,呵呵
作者: xiaojinbi    时间: 2009-12-4 19:35

我觉得应该把这句话改成我还想搜刮老百姓的民脂民膏
作者: lencho    时间: 2009-12-4 21:33

这位老兄想为人民服务不佳,可惜这个人民不是我们所说的人民了
作者: jjanca    时间: 2009-12-5 01:01

我觉得写这玩意的人太“君子”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人在官场岂能不贪,不贪就做不了官啊,我们中国现在是你不贪,谁敢相信你啊谁敢用你啊。我看来啊,就是因为他贪得太少了,11次才3.7万,领导不放心,同僚不放心,下属也不放心啊,我敢肯定,他被人拉下马绝对有内幕。
作者: aywz2010    时间: 2009-12-6 01:55

呵呵,就是,才3.7万而已,一点都不多,他还觉得自己是清官呢
作者: haomao123    时间: 2009-12-9 06:46

我谢谢你了,我不需要你服务行不?你去你该去的地方服务行不?
作者: fengyuexu    时间: 2009-12-9 18:48

要真是才这么点钱,这个人不是贪污,而是笨!三百万掩不住没关系,三万多你都不能把自己给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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